眼睛外傷
眼睛是靈魂之窗,是人們賴以與外界溝通的重要媒介之一,尤其對於小孩子來說,更需要依靠眼睛去熟悉及學習外界的多彩多姿,由於小孩子本身的自我防衛能力及危險判斷能力皆嚴重不足,無法預想後果,因此,保護兒童的眼睛成為家長的重要課題。
因為小孩的學習過程中大部份是遊戲,而且摩仿能力極強,常在生活中學習同伴及家人的行為模式,尤其是電視媒體所播放的情節,常成為小孩摩仿的對象,而玩具商的激烈競爭使得遊戲中的道具愈來愈逼真,相形之下也愈來愈危險;玩具手槍即是一個例子,不僅在外觀上越來越逼真,連其射出物也由較無危險性的水柱轉變為堅硬小巧的B.B彈,射在身上其他部位或許只是稍許疼痛,但對於外在保護僅止是一層皮的眼睛而言,輕則眼皮破裂,重則極可能導致眼球爆破性或穿透性的傷害,而一旦眼球破裂,
就好比是捽壤的照相機,無論是傷及角膜、水晶體、玻璃體、脈絡膜,或是視網膜,都將對視力造成嚴重的影響,而有失明之虞,不可不慎。因此,在此呼籲家長們千萬慎選小孩的玩具,更要教導孩子們不要對著人身射擊或丟擲任何物品,以免導致永久的遺憾。
除了玩具手槍之外,小孩子最常見的行為就是扔擲物品,如飛鏢、鉛筆、石頭、棒球等等,而因此傷及眼睛的例子更是不勝枚舉,此外,走路不慎跌倒以致眼睛撞傷,眼睛被掛衣架鉤傷,或被釣魚鉤鉤破、被鞭炮炸傷,甚至揉搓眼睛造成角膜表皮破損,都是曾經看過的個案,飛鏢頭堅硬又尖銳,絕對不適合小孩玩耍;鉛筆不要削得太過尖銳,自可減少受傷的程度。
家中擺設及公園設施甚至公共場所一切高度低於兩倍人身高度之設計均應避免銳角銳邊,或以海綿、橡膠等軟性物品包裹銳角銳邊,以求儘可能減低不慎跌時眼睛受傷之程度。勿讓小孩接觸尖銳危險的物品,若一定要接觸危險尖銳物品,應詳細明確教導使用規則;釣魚時向後甩動魚竿之前應先行確認危險範圍內無人;減少燃放鞭炮;眼睛進入異物或不舒服時儘可能以清水沖洗取代揉搓眼睛;教導孩子們不要對著人身射擊或丟擲任何物品;此外,對於運動傷害之防護也應當考慮到眼睛的保護措施。
眼外傷大致可粗分為單純性眼瞼裂傷或眼瞼裂傷合併鼻淚管斷裂,結膜裂傷或結膜下出血,角膜表皮外傷或角膜裂傷或角膜穿刺傷,外傷性白內障或水晶體移位,角鞏膜破裂傷或眼球穿透傷無眼內異物滯留或合併眼球內異物滯留,外傷性視網膜剝離,眼球挫傷導致前房或後房出血或視網膜水腫,及眼窩骨折造成眼球運動障礙或視神經壓傷等。
眼睛一旦受傷,小孩通常會哭鬧,或揉搓眼睛,如此常會增加眼球外傷的惡化,家長千萬不要心慌,應設法盡力安撫小孩情緒,儘可能不去碰觸傷眼,不可隨意施以加壓止血,以手帕或紗布緊壓傷眼更非明智之舉,將手掌做盛物狀蓋於傷眼外圍,防止對傷眼不當之擠壓,並迅速送醫診治。
除了以上所提及之意外傷害,虐待兒童亦是造成兒童眼外傷的原因之一,根據國外醫學界之統計結果顯示:受虐兒童之中接近百分之四十的個案會有眼外傷的發現,其中百分之六十四的三歲以下兒童有視網膜出血,而這些大部份是由於強烈搖晃所導致,因此,家長必須隨時注意避免兒童受到強烈搖晃,攜帶小孩乘坐私家轎車時應避免讓小孩坐於前座,小小孩乘坐時最好備妥安全座椅並繫緊安全帶。
以上所提供之注意事項乍看之下似乎極為繁瑣,然而,為了保護國家未來主人翁的靈魂之窗,政府,民間,與家長們必須共同努力,並從教育基本上去紮根,致力尋求無危險環境之實現。
案例一:
王小弟,國小三年級學生,玩耍之餘向媽媽要了一瓶飲料喝,享用飲料的同時仍不忘玩樂,結果一不留神,吸管戳到眼睛,造成角膜刮傷,傷及神經,眼球劇痛且淚流不止,甚至無法張開雙眼。
案例二:
劉太太,30多歲,準備整裝外出,在梳理頭髮之際,心神不寧之下,一個不小心把梳子插到眼球,造成角膜受傷,疼痛不已來掛急診。
事實上,眼睛的外傷常發生在不留心,突發且細小的事務上,輕則只有眼皮或角膜、結膜裂傷或刮傷,重則會引起眼球爆破或外物穿透眼球等等,可能會傷及水晶體、玻璃體、脈絡膜、視網膜或視神經等,如果太過嚴重時,還會導致失明的後果。
像王小弟及劉太太的眼睛外傷是屬於較為輕微,也是相當常見的類別,只要適時的治療和休息,是沒有什麼大礙,但是,為了避免患者經常眨眼,造成眼球再度刮傷或不易癒合,最好是將兩眼皆包紮至少一天,等傷口癒合,病患無須太過擔心。
眼睛的構造相當精密,一丁點的外力或外物,都可能使眼睛不適及受傷,一般常見的症狀有流淚不止、眼睛劇痛無法張開,或眼睛紅腫。但明顯的外傷或裂傷,會造成眼睛內容物流失,眼內出血或視力不清等。這時,切記不可搓揉或壓擠眼睛,更不能自行將外物拔除,如果發現有出血現象,也不能馬上加壓止血。
最好的處理之道,是盡可能保持原狀,將手掌做盛物狀或乾淨之手帕等蓋於傷眼外圍,防止對傷眼不當之擠壓,並迅速送醫診治。如果是異物侵入眼睛或化學藥品灼傷,可以利用清水大量沖洗,以減輕一些不適的症狀。另外,小朋友的眼睛外傷要先安撫小孩的情緒,防止小朋友去觸摸眼睛及不停的眨眼,盡快送醫。
眼睛外傷的種類依原因可分為化學品灼傷、眼球穿刺傷、眼皮撕裂傷、眼內異物、眼睛鈍挫傷及眼睛燒傷等,在任何時間、地點都可能發生。而小朋友最常發生在玩耍時,玩具手槍、飛鏢、鉛筆、石頭、棒球等都是常見的傷害物件,甚至跌倒、掛衣架、魚鉤、鞭炮等也會引起眼睛外傷;就算是大人也會因為運動、工作或日常生活中發生這些眼睛意外傷害。
根據統計,台灣每年至少有三萬件眼睛外傷的案例,其中百分之九十是可以預防的,換言之,只要平時多注意,別拿尖銳事物當做遊玩的工具,更別輕易對著人丟擲或射擊,對於一些銳角銳邊的桌椅或東西,可以海綿、橡膠等物品來包裹,當接觸一些較具傷害性的物品時,如鞭炮、化學藥劑,甚至日常的殺蟲劑或髮型定型液,或者電鑽、電動器具時,除了小心使用外,可以配戴一些安全護目鏡或眼鏡,如此,可以減少傷害的機會,多一分小心,眼睛就多一分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