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職部招生訊息
高職部新生
依據身心障礙學生適性輔導安置簡章辦理
報名程序:
1.由原就讀學校於「特教通報網」進行適性輔導安置報名作業。
2.經該縣縣市政府鑑輔會接收資料審查後,再由適性安置工作小組審查報名資料,並依據高職部缺額情況進行初步安置。
3.安置結果確定後,本校通知學生報到及進行入學評估(以暸解學生身心狀況及提供分科參考依據)。
報名時程:3月初。
對象:21歲以下之視障、視障為主之多障及智能障礙生。
高職部轉學生
依據臺中市政府教育局重新安置辦法辦理
報名程序:
-
-
請先致電本校註冊組詢問該年級之缺額狀況。
-
由原就讀學校檢附相關證件,發文該縣市政府教育局申請轉安置。
-
經臺中市輔導會召開會議審查通過後,發文通知原學校端及本校。
-
本校通知學生入學報到及進行入學評估。
-
請先致電本校註冊組詢問該年級之缺額狀況。
-
報名時程: 第一學期12月30日前;第二學期5月31日前。
-
對象:視障、視障為主之多障、智能障礙高中職在學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