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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職部招生訊息

 

高職部新生

依據身心障礙學生適性輔導安置簡章辦理

報名程序:

1.由原就讀學校於「特教通報網」進行適性輔導安置報名作業。

2.經該縣縣市政府鑑輔會接收資料審查後,再由適性安置工作小組審查報名資料,並依據高職部缺額情況進行初步安置。

3.安置結果確定後,本校通知學生報到及進行入學評估(以暸解學生身心狀況及提供分科參考依據)

報名時程:3月初。

對象:21歲以下之視障視障為主之多障及智能障礙生。

 

高職部轉學生

依據臺中市政府教育局重新安置辦法辦理

報名程序:

    1. 請先致電本校註冊組詢問該年級之缺額狀況。
    2. 由原就讀學校檢附相關證件,發文該縣市政府教育局申請轉安置。
    3. 經臺中市輔導會召開會議審查通過後,發文通知原學校端及本校。
    4. 本校通知學生入學報到及進行入學評估。
  • 報名時程: 第一學期1230日前;第二學期531日前。
  • 對象:視障視障為主之多障智能障礙高中職在學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