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中部招生訊息
國中部新生
依照臺中市鑑定安置流程辦理
報名程序:
1.由原就讀學校檢附相關資料,辦理鑑定安置作業
2.安置結果確定後,由教育局發文告知原就讀學校端
對象:12歲~未滿18歲之視障或以視障為主之多障學生。
國中部轉學生
報名程序:
-
-
請先致電本校註冊組詢問該年級之缺額狀況。
-
由原就讀學校檢附相關證件,發文該縣縣市政府鑑輔會辦理轉介。
-
該縣縣市政府經鑑輔會開會審查通過後,發文教育部中部辦公室轉介安置本校。
-
本校通知學生報到入學。
-
請先致電本校註冊組詢問該年級之缺額狀況。
對象: 12歲~未滿18歲之視障或以視障為主之多障學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