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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中部招生訊息

 

國中部新生

依照臺中市鑑定安置流程辦理

報名程序:

1.由原就讀學校檢附相關資料,辦理鑑定安置作業

2.安置結果確定後,由教育局發文告知原就讀學校端

對象:12~未滿18歲之視障或以視障為主之多障學生。

 

國中部轉學生

報名程序:

    1. 請先致電本校註冊組詢問該年級之缺額狀況。
    2. 由原就讀學校檢附相關證件,發文該縣縣市政府鑑輔會辦理轉介。
    3. 該縣縣市政府經鑑輔會開會審查通過後,發文教育部中部辦公室轉介安置本校。
    4. 本校通知學生報到入學。

對象: 12~未滿18歲之視障或以視障為主之多障學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