弱視
壹、前言
弱視是幼兒時期眼睛的視力沒有正常的發展.而導致視力很差的疾病。一百個人之中,約有四個入會有有弱視。弱視只有在嬰兒或是幼兒時期能獲得矯治。所以為人父母者若希望自己的孩子能有好的視力,就必須對這種視力的疾病有所警覺。大部分醫師為兒童做健康檢查時也會檢查視力。若發現兒童有弱視的徵候時,就應向眼科醫師提出諮詢。因此兒童三歲以前,最好能由小兒科醫師、家庭醫師或眼科醫師來為他們做視力檢查。
貳、正常視力的發育
新生嬰兒的視力尚未發育良好,他們無法清晰的看見這個世界,但當他們使用眼睛的次數增加時,視力便能在前六個月中進步許多。幼兒時期,視覺系統是處在可改變的狀況下。適當的使用眼睛可使視力發育正常。如果未適當使用,則視力將會減低。九歲以後視力的成長便完成,而且無法再有任何改變。因此,弱視的發現與治療愈早愈好。
參、原因和症狀
弱視是因為足以妨礙眼睛正常使用的任何異常所引起的。最常見的原因是由斜視所造成。弱視也可能因為厲害的近視、遠視或散光而使眼睛不能調節焦距造成。眼睛的疾病如白內障也可能引起弱視。只要有任何的原因遮住了眼睛,使其無法形成影像,便可能形成弱視。兒童亦可能由遺傳而致弱視。因此,家中若有入患有弱視或斜視時,兒童在很小時,就須由眼科醫師來做視力檢查。
肆、檢查和診斷
五歲到四歲時,視力可經由技巧與經驗正確的測出。視力差並不一定是弱視,有時配鏡就可改善視力。同時,眼科醫師也會小心的檢查眼內部是否有白內障、發炎、腫瘤或其他可能減低視力的疾病。
伍、治療
治療弱視,需要先治療造成弱視的原因。譬如矯正斜視、遠視、散光,或摘除白內障等。在造成弱視的原因消除以後,眼科醫師便可開始治療弱視。
治療弱視時,必須強迫兒童使用視力較差的眼睛。通常須要將視力較好的那眼遮蓋幾星期或幾個月。甚至有時須點特別的藥水或鏡片,使視力較好的那眼模糊,強迫兒童使用視力較差的那眼。遮蓋法是最常見治療弱視的方法。
眼科醫師可指導兒童的父母如何治療弱視,弱視是須要父母的幫助來治療的。兒童不喜歡眼睛被遮蓋,但父母必須確信遮蓋法能使孩子未來的視力得到改善,並鼓勵孩子使用眼罩。成功的治療須視父母的信心及參與而定.同時他們必須要獲得孩子的合作。許多案例中,父母往往扮演決定孩童的弱視是否能得到矯治的重要角色。
陸、視力的喪失是可預防的
成功的治療須要依弱視的嚴重性及何時開始治療而定。若是發現及治療的早,大部分弱視的兒童可改善視力,但有時長時間的治療是必須的。由於兒童的視力發育,直到9歲才算發育完全,所以弱視的治療需持續到9歲為止。此後,弱視便不會再出現。如果弱視在兒童6-9歲時才發現,治療的效果多數不佳。
陸、摘要
- 在出生數週至9歲期間,適當的使用眼睛,視力才能有正常的發育。
- 弱視沒有顯著的症狀,它必須由檢查視力而確定。
- 斜視常引起弱視,屈光不正(近視、遠視或散光)及白內障也可能引起弱視。
- 成功的克服弱視須要早期的發現及眼科醫師的治療,同時也須要父母密切的監督孩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