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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避免學生遭假求職詐欺被列為警示帳戶,請加強學生識詐教育宣導

發佈日期 : 2025-05-21 發佈者 : 羅生教組長 公告分類 : 生教組最新消息
一、 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114年5月12日臺教國署學字第1140042062B號函辦理。
二、 為提升學生識詐及防詐觀念與知能,降低學生遭詐騙情事,請學校配合相關事項如下:
(一) 國教署所發展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反詐騙教育課程教學示例,已分別掛載於「教育部詐騙防制專區」、「公民與社會學科中心」及「國民中小學課程與教育資源平臺(CIRN)」等平臺,請結合朝(週)會、班級導師時間或相關課程等時機下載運用,另學校可自行蒐整學生涉詐或遭詐之相關案例,透過持衡宣導及有結構性之教學,強化學生自我安全意識。
(二) 學校除應落實課程及教育宣導外,亦可規劃配合家長日或親師座談會等時機,運用資料適時向家長宣導,以提升其識詐知能及觀念,並與其共同溝通及討論以建立共識,一同防範學生涉詐與遭詐事件。
(三) 重申倘學校發現學生疑似涉詐或遭詐之情事,應依教育部「校園安全及災害事件通報作業要點」,於規定時間及依類別完成校安通報作業,以即時掌握學生涉入程度及是否涉及他校學生,並由學校邀請家長一同輔導學生,及適時提供協助,另針對旨揭遭詐之未完成學業及轉出學生應持續追蹤其就學情形,以避免影響其學習期間的身心發展。
(四) 請鼓勵學校師生及家長透過手機下載「警政服務APP」或上網查詢內政部警政署「165全民防騙網」、內政部警政署刑事警察局全球資訊網,及加入內政部警政署165防騙宣導LINE好友等相關資訊管道,獲取最新詐騙手法知識及相關反詐騙諮詢服務,以避免成為詐騙受害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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