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檢送教育部修正「樂齡學習中心因應COVID-19防疫管理指引」1份,自111年12月1日(星期四)起適用,請配合辦理。

發佈日期 : 2022-12-09 發佈者 : 林生教組長 公告分類 : 體衛組最新消息,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專區
一、 依據教育部111年11月30日臺教社(二)字第1112405427號函辦理。
二、 本次配合防疫措施修正旨揭防疫管理指引,相關規定如下:
(一) 樂齡學習中心室外空間(室外場所)取消應全程佩戴口罩之規定。
(二) 室內空間(室內場所)進行之課程,應全程戴口罩,但如屬致詞、演講、講課、拍攝個人/團體照或進行運動、歌唱、音樂吹奏、合奏、舞蹈類之課程及教學活動等時,得免戴口罩,如本身有相關症狀或與不特定對象無法保持社交距離時,仍應戴口罩。
三、 請各樂齡中心持續關注指揮中心及教育部學校衛生資訊網公布之資訊,確實依防疫管理指引等相關措施規定進行,並加強相關防疫措施。
四、 請依旨揭管理指引相關規定,填妥「樂齡學習中心因應COVID-19防疫管理自我查檢表」,相關文件由中心存檔備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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