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知「臺中市動物保護防疫處對民間團體補(捐)助作業規範」及申請表各乙份
發佈日期 :
2022-02-25
發佈者 :
曾註冊組長
公告分類 :
體衛組最新消息
一、 依據本市動物保護防疫處111年2月21日中市動保字第1110001153號函辦理。
二、 111年臺中市動物福利基金計編列新臺幣12萬元補助本市公私立各級學校辦理動物保護宣導活動,並自即日起至111年10月31日止接受申請至經費用罄為止。
三、 依前揭規範第4點第1款規定,每一申請單位之補助以不超過計畫所列經費百分之八十為限,申請單位須編列自籌款;同一申請單位每一年度補助一次,補助金額不超過新臺幣2萬元。倘學校有意願辦理,請於活動開始前一個月前填具申請表並檢附相關文件逕向該處申請。
四、 活動期間,該處依上開作業規範第12點第4款規定得定期或不定期派員考核實際執行情形。
五、 旨案申請作業規範及申請表格可至該處網站下載:https://www.animal.taichung.gov.tw/2709139/post,或逕參附件。
六、 如有疑問請逕洽該處承辦人:馮小姐,電話:04-25588024分機142。
二、 111年臺中市動物福利基金計編列新臺幣12萬元補助本市公私立各級學校辦理動物保護宣導活動,並自即日起至111年10月31日止接受申請至經費用罄為止。
三、 依前揭規範第4點第1款規定,每一申請單位之補助以不超過計畫所列經費百分之八十為限,申請單位須編列自籌款;同一申請單位每一年度補助一次,補助金額不超過新臺幣2萬元。倘學校有意願辦理,請於活動開始前一個月前填具申請表並檢附相關文件逕向該處申請。
四、 活動期間,該處依上開作業規範第12點第4款規定得定期或不定期派員考核實際執行情形。
五、 旨案申請作業規範及申請表格可至該處網站下載:https://www.animal.taichung.gov.tw/2709139/post,或逕參附件。
六、 如有疑問請逕洽該處承辦人:馮小姐,電話:04-25588024分機1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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