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知衛生福利部業以110年7月29日衛授疾字第1100200687號公告修正「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COVID-19)第二級疫情警戒標準及防疫措施裁罰規定」
發佈日期 :
2021-08-27
發佈者 :
曾註冊組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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體衛組最新消息
一、 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110年8月10日臺教國署學字第1100100117號函辦理。
二、 目前國內疫情仍維持第二級警戒,案內各項防疫措施請加強向所屬宣導配合辦理。
二、 目前國內疫情仍維持第二級警戒,案內各項防疫措施請加強向所屬宣導配合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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