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科教學研究會:由各科教師組成之,由召集人召集並擔任主席。
一、各研究會之任務如下:
(一) 規劃校訂必修和選修科目,以供學校完成各科和整體課程設計。
(二) 規劃跨科課程,提供學生多元選修和適性發展的機會。
(三) 協助辦理教師甄選事宜。
(四) 辦理教師或教師社群的教學專業成長,協助教師教學和專業提升。
(五) 辦理教師公開備課、授課和議課,精進教師的教學能力。
(六) 發展多元且合適的教學模式和策略,以提升學生學習動機和有效學習。
(七) 選用各科目的教科用書,以及研發補充教材或自編教材。
(八) 擬定教學評量方式與標準,作為實施教學評量之依據。
(九) 協助轉學生原所修課程的認定和後續課程的銜接事宜。
(十) 其他課程研究和發展之相關事宜。
二、各研究會之運作原則如下:
(一) 各領域/各科教學研究會每學期舉行二次會議,必要時得召開臨時會議。
(二) 每學期召開會議時,必須提出各領域和各科之課程計畫、教科用書或自編教材,送請本委員會審查。
(三) 各研究會會議由召集人召集,如經委員二分之一以上連署召集時,由召集人召集之,得由連署委員互推一人為主席。
(四) 各研究會開會時,應有出席委員三分之二(含)以上之出席,方得開議;須有出席委員二分之一(含)以上之同意,方得議決,投票得採無記名投票或舉手方式行之。
(五) 經各研究會審議通過之案件,由科召集人具簽送本委員會會核定後辦理。
(六) 各研究會之行政工作及會議記錄,由各領域/各科召集人主辦,教務處和實習處協助之。
一、各研究會之任務如下:
(一) 規劃校訂必修和選修科目,以供學校完成各科和整體課程設計。
(二) 規劃跨科課程,提供學生多元選修和適性發展的機會。
(三) 協助辦理教師甄選事宜。
(四) 辦理教師或教師社群的教學專業成長,協助教師教學和專業提升。
(五) 辦理教師公開備課、授課和議課,精進教師的教學能力。
(六) 發展多元且合適的教學模式和策略,以提升學生學習動機和有效學習。
(七) 選用各科目的教科用書,以及研發補充教材或自編教材。
(八) 擬定教學評量方式與標準,作為實施教學評量之依據。
(九) 協助轉學生原所修課程的認定和後續課程的銜接事宜。
(十) 其他課程研究和發展之相關事宜。
二、各研究會之運作原則如下:
(一) 各領域/各科教學研究會每學期舉行二次會議,必要時得召開臨時會議。
(二) 每學期召開會議時,必須提出各領域和各科之課程計畫、教科用書或自編教材,送請本委員會審查。
(三) 各研究會會議由召集人召集,如經委員二分之一以上連署召集時,由召集人召集之,得由連署委員互推一人為主席。
(四) 各研究會開會時,應有出席委員三分之二(含)以上之出席,方得開議;須有出席委員二分之一(含)以上之同意,方得議決,投票得採無記名投票或舉手方式行之。
(五) 經各研究會審議通過之案件,由科召集人具簽送本委員會會核定後辦理。
(六) 各研究會之行政工作及會議記錄,由各領域/各科召集人主辦,教務處和實習處協助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