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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為促進教師教學研究,提高教學效率,特組織各科教學研究會。
二、教學研究會以學科為單位,分別成立下列各科教學研究會:
(一)一般科目領域教學研究會:由國(語)文、英(語)文、數學以及社會等授課教師組織之。

(二)藝能科目領域教學研究會:由自然、健康與體育、藝術以及綜合活動等授課教師組織之。

(三)專業實習及特殊需求領域教學研究會:由復健按摩科與綜合職能科學科、術科;特殊需求課程授課教師等授課教師組織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