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區
:::
:::

高職部招生訊息

 

高職部新生

報名程序:

由原就讀學校於「特教通報網」進行適性輔導安置報名作業。

經該縣縣市政府鑑輔會接收資料審查後,再由適性安置工作小組審查報名資料,並依據高職部缺額情況進行初步安置。

安置結果確定後,本校通知學生報到及進行入學評估(以暸解學生身心狀況及提供分科參考依據)。

對象:21歲以下之視障、視障為主之多障及智能障礙生。

 

高職部轉學生

依據臺中市政府教育局重新安置辦法辦理

 

  • 經臺中市輔導會召開會議審查通過後,發文通知原學校端及本校。
  • 報名時程: 第一學期12月30日前;第二學期5月31日前。
  • 視障為主之多障智能障礙高中職在學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