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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知本市114學年度高級中等學校特殊教育課程規劃及個別化教育計畫實務研習實施計畫

發佈日期 : 2026-05-19 發佈者 : 吳教學組長 公告分類 : 教學組最新消息
以下為轉知資訊:
一、 依據特殊教育法及其施行細則相關規定辦理。
二、 本案研習依班型分為「分散式資源班/不分類巡迴輔導班」場及「集中式特教班」場,相關資訊說明如下,餘請詳閱旨揭實施計畫:
(一) 本研習每場次錄取40名為原則,研習對象及錄取原則如下:
1、 各校應依設置班型薦派教師參加:本市設有分散式資源班/不分類巡迴輔導班或集中式特教班之高中,應薦派1名任教該班型之特教教師參加;若學校同時設有上述2種班型,則2場次各應薦派1名任教該班型之特教教師參加。
2、 錄取順序以各校首位薦派人員為優先(報名時請點選「學校推派」)。各場次若有餘額,則依序錄取同校第2位報名之特教教師及對本主題有興趣之本市高中教師,並依報名先後順序錄取至額滿為止。
(二) 課程資訊:
1、 第1場次「高中分散式資源班/不分類巡迴輔導班」:
(1) 研習時間:115年6月17日(星期三)下午1時30分至4時30分。
(2) 研習地點:本市身心障礙特殊教育資源中心3樓303會議室(地址:臺中市豐原區新生北路155號,豐原國小內)。
2、 第2場次「高中集中式特教班」:
(1) 研習時間:115年6月26日(星期五)下午2時至4時30分。
(2) 地點:本市身心障礙特殊教育資源中心3樓303會議室(地址:臺中市豐原區新生北路155號,豐原國小內)。
三、 報名方式暨錄取公告:
(一) 請於115年6月8日(星期一)前至全國特殊教育資訊網(https://special.moe.gov.tw/)填寫相關資料以報名研習。
(二) 請於115年6月10日(星期三)逕至全國特殊教育資訊網(https://special.moe.gov.tw/)查詢錄取名單。
(三) 錄取後不克參加者,請於各場次研習前1週電洽研習聯絡人(電話:04-25205563分機224)辦理請假事宜。
四、 如有相關疑問或需協助事宜,請逕洽本市身心障礙特殊教育資源中心研習聯絡人呂老師(電話04-25205563分機2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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