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知本市114年度鑑定評估人員個別智力測驗(魏氏兒童智力量表第五版-第27梯次)研習計畫資訊
發佈日期 :
2025-06-11
發佈者 :
吳註冊組長
公告分類 :
註冊組最新消息
以下為轉知資訊
一、 依據特殊教育法及其施行細則相關規定辦理。
二、 本案研習分為二階段,相關資訊說明如下,餘請詳閱旨揭實施計畫:
(一) 研習對象:
1、 第一階段:
(1) 本市公私立高級中等學校、國民中學及國民小學合格特殊教育教師。
(2) 有意願協助鑑定工作之輔導教師(輔導、諮商、心理相關系所組畢業,包含輔系及雙主修,且具合格教師證書)。
2、 第二階段:已參加第一階段課程且通過實作者,得報名參加第二階段課程。
(二) 研習名額與錄取順序:
1、 第一階段研習名額計36名,錄取順位如下,參酌報名先後順序,每校錄取1名為原則,如有餘額,錄取同校第2名報名人員,其餘依此類推:
(1) 設有身心障礙資源班或不分類巡迴輔導班,且校內尚未具備魏氏兒童智力量表第五版施測資格之學校教師。
(2) 編制內之合格特殊教育教師。
(3) 本市代理代課之合格特殊教育教師。
(4) 無特殊教育教師之學校,有意願協助鑑定工作之輔導教師。
2、 第二階段:錄取名額50名,依報名先後順序錄取。
(三) 研習時間及地點:
1、 第一階段:
(1) 時間:114年8月5日(星期二)至8月7日(星期四)上午8時至下午5時(共計3天)。
(2) 地點:臺中市南屯區南屯國民小學(地址:臺中市南屯區黎明路一段968號)。
2、 第二階段:
(1) 時間:114年10月18日(星期六)上午9時至12時。
(2) 地點:臺中市豐原區豐原國民小學(地址:臺中市豐原區新生北路155號)。
三、 報名方式:
(一) 請於114年6月23日(星期一)至114年7月4日(星期五)下午5時前至全國特教資訊網(https://special.moe.gov.tw/),選取本場研習活動報名,可同時報名第一階段和第二階段研習。
(二) 報名時請確認「聯絡電話/手機」及「電子信箱」是否正確,如資料錯誤或不全以致無法聯繫確認,概不錄取。
(三) 錄取名單於114年7月11日(星期五)中午前公布,請逕至全國特教資訊網查詢錄取結果。
一、 依據特殊教育法及其施行細則相關規定辦理。
二、 本案研習分為二階段,相關資訊說明如下,餘請詳閱旨揭實施計畫:
(一) 研習對象:
1、 第一階段:
(1) 本市公私立高級中等學校、國民中學及國民小學合格特殊教育教師。
(2) 有意願協助鑑定工作之輔導教師(輔導、諮商、心理相關系所組畢業,包含輔系及雙主修,且具合格教師證書)。
2、 第二階段:已參加第一階段課程且通過實作者,得報名參加第二階段課程。
(二) 研習名額與錄取順序:
1、 第一階段研習名額計36名,錄取順位如下,參酌報名先後順序,每校錄取1名為原則,如有餘額,錄取同校第2名報名人員,其餘依此類推:
(1) 設有身心障礙資源班或不分類巡迴輔導班,且校內尚未具備魏氏兒童智力量表第五版施測資格之學校教師。
(2) 編制內之合格特殊教育教師。
(3) 本市代理代課之合格特殊教育教師。
(4) 無特殊教育教師之學校,有意願協助鑑定工作之輔導教師。
2、 第二階段:錄取名額50名,依報名先後順序錄取。
(三) 研習時間及地點:
1、 第一階段:
(1) 時間:114年8月5日(星期二)至8月7日(星期四)上午8時至下午5時(共計3天)。
(2) 地點:臺中市南屯區南屯國民小學(地址:臺中市南屯區黎明路一段968號)。
2、 第二階段:
(1) 時間:114年10月18日(星期六)上午9時至12時。
(2) 地點:臺中市豐原區豐原國民小學(地址:臺中市豐原區新生北路155號)。
三、 報名方式:
(一) 請於114年6月23日(星期一)至114年7月4日(星期五)下午5時前至全國特教資訊網(https://special.moe.gov.tw/),選取本場研習活動報名,可同時報名第一階段和第二階段研習。
(二) 報名時請確認「聯絡電話/手機」及「電子信箱」是否正確,如資料錯誤或不全以致無法聯繫確認,概不錄取。
(三) 錄取名單於114年7月11日(星期五)中午前公布,請逕至全國特教資訊網查詢錄取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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