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知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函以,各機關宜考量業務之急迫性及必要性覈實指派加班,以補休假作為補償方式者,並確實督促同仁於補休期限內休畢,落實加班補休屆期結算作業
發佈日期 :
2025-02-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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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公告,人事室最新消息
一、依臺中市政府114年2月6日府授人考字第1140025494號函辦理。
二、112年1月1日(含)後加班補休自114年起陸續屆期,請同仁務必於補休期限內休畢,餘請參閱附件。
二、112年1月1日(含)後加班補休自114年起陸續屆期,請同仁務必於補休期限內休畢,餘請參閱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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