銓敘部函以,關於公務人員考試錄取人員於實務訓練期間發生婚假或喪假之請假事由,於訓練期滿後倘有未請畢相關假別之日數,所餘日數得完整保留至派代任用後繼續使用一案
發佈日期 :
2025-01-08
發佈者 :
許人事主任
公告分類 :
重要公告,人事室最新消息
一、依臺中市政府114年1月2日府授人考字第1130386066號函辦理.
二、請參閱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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