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關已退休公立學校教職員或遺族所領月退休金、月撫卹金(年撫卹金)或遺屬年金(月撫慰金)給付金額,經行政院、考試院113年3月8日會同公告調高4%並自113年1月1日生效一案。
發佈日期 :
2024-03-29
發佈者 :
許人事主任
公告分類 :
重要公告,人事室最新消息
一、依本府教育局113年3月21日中市教人字第1130023354號函辦理。
二、請參閱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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