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區
:::

有關已退休公立學校教職員或遺族所領月退休金、月撫卹金(年撫卹金)或遺屬年金(月撫慰金)給付金額,經行政院、考試院113年3月8日會同公告調高4%並自113年1月1日生效一案。

發佈日期 : 2024-03-29 發佈者 : 許人事主任 公告分類 : 重要公告,人事室最新消息
一、依本府教育局113年3月21日中市教人字第1130023354號函辦理。
二、請參閱附件。
瀏覽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