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關112年全國語文競賽臺中市複賽公布題依全國語文競賽【競賽內容】修正案
發佈日期 :
2023-08-25
發佈者 :
張教學組長
公告分類 :
教學組最新消息
說明:
一、 依據高雄市政府112年8月22日高市府教社字第11236169800號函辦理。
二、 有關112年全國語文競賽競賽內容,承辦縣市(高雄市政府)已完成第一階段修正,修正項目包含國語朗讀(高中組)、閩南語朗讀、客語朗讀及原住民族語朗讀(僅包含國小組、國中組及高中組)等4項,業公告於112年全國語文競賽網站(https://language112.eduweb.tw),供各競賽單位參閱,請逕於該網站下載。
三、 因全國賽文稿須即早定案,為求決賽過程順利與減少爭議, 如對上揭競賽內容,尚有修正建議,請填寫修正建議表(如 附件)敘明建議修正組項、修正篇目及修正內容,於112年9月1日(星期五)前郵寄至承辦人電子信箱(zmyou2013@taichung.gov.tw),逾期恕不受理。
四、 112年全國語文競賽臺中市複賽公布題依全國語文競賽競賽內容修正國語朗讀、閩南語朗讀、客家語朗讀及原住民族語朗讀(學生組),旨揭競賽內容修正業已上傳至本市語文競賽網(https://language.tc.edu.tw/),請逕至該網瀏覽下載,並轉知所屬競賽員及其指導老師。
一、 依據高雄市政府112年8月22日高市府教社字第11236169800號函辦理。
二、 有關112年全國語文競賽競賽內容,承辦縣市(高雄市政府)已完成第一階段修正,修正項目包含國語朗讀(高中組)、閩南語朗讀、客語朗讀及原住民族語朗讀(僅包含國小組、國中組及高中組)等4項,業公告於112年全國語文競賽網站(https://language112.eduweb.tw),供各競賽單位參閱,請逕於該網站下載。
三、 因全國賽文稿須即早定案,為求決賽過程順利與減少爭議, 如對上揭競賽內容,尚有修正建議,請填寫修正建議表(如 附件)敘明建議修正組項、修正篇目及修正內容,於112年9月1日(星期五)前郵寄至承辦人電子信箱(zmyou2013@taichung.gov.tw),逾期恕不受理。
四、 112年全國語文競賽臺中市複賽公布題依全國語文競賽競賽內容修正國語朗讀、閩南語朗讀、客家語朗讀及原住民族語朗讀(學生組),旨揭競賽內容修正業已上傳至本市語文競賽網(https://language.tc.edu.tw/),請逕至該網瀏覽下載,並轉知所屬競賽員及其指導老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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