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立臺灣師範大學辦理「113年國中教育會考寫作測驗儲備評閱委員培訓工作」
發佈日期 :
2023-08-15
發佈者 :
張教學組長
公告分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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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明:
一、 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112年8月10日臺教國署國字第1120105122號函辦理。
二、 為辦理旨揭工作,請學校推派有意願之國文教師參與培訓,其報名資格如下:
(一) 無三親等內之親屬(含姻親)或授課對象參加113年國中教育會考(以下稱會考)。
(二) 須為正式教師,不得為代理、兼課或實習教師。
(三) 須能完整參加2次儲備評閱委員培訓活動;經培訓並評選為會考評閱委員者,須全程配合113年會考寫作測驗閱卷工作。
(四) 不限閱卷經驗,惟具會考寫作測驗閱卷經驗者優先錄取。
三、 欲參與培訓教師請於112年8月28日上午9時至9月15日12時止,以校為單位填妥報名表(附件),傳真至國立臺灣師範大學心理與教育測驗研究發展中心(以下簡稱心測中心)(傳真電話:(02)8601-8910),或掃描後email至ytchen@rcpet.ntnu.edu.tw。並電洽陳小姐((02)7749-8573)確認。培訓錄取名單與場次分配由該校心測中心統一規劃後,另函通知各校。
四、 請學校核予上開錄取教師公(差)假出席並協助課務調整。
五、 檢附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暨國立臺灣師範大學來文各1份供參。
一、 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112年8月10日臺教國署國字第1120105122號函辦理。
二、 為辦理旨揭工作,請學校推派有意願之國文教師參與培訓,其報名資格如下:
(一) 無三親等內之親屬(含姻親)或授課對象參加113年國中教育會考(以下稱會考)。
(二) 須為正式教師,不得為代理、兼課或實習教師。
(三) 須能完整參加2次儲備評閱委員培訓活動;經培訓並評選為會考評閱委員者,須全程配合113年會考寫作測驗閱卷工作。
(四) 不限閱卷經驗,惟具會考寫作測驗閱卷經驗者優先錄取。
三、 欲參與培訓教師請於112年8月28日上午9時至9月15日12時止,以校為單位填妥報名表(附件),傳真至國立臺灣師範大學心理與教育測驗研究發展中心(以下簡稱心測中心)(傳真電話:(02)8601-8910),或掃描後email至ytchen@rcpet.ntnu.edu.tw。並電洽陳小姐((02)7749-8573)確認。培訓錄取名單與場次分配由該校心測中心統一規劃後,另函通知各校。
四、 請學校核予上開錄取教師公(差)假出席並協助課務調整。
五、 檢附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暨國立臺灣師範大學來文各1份供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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