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知:「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112年度補助推動轉型正義教育課程及活動實施計畫」
發佈日期 :
2023-07-05
發佈者 :
吳教學組長
公告分類 :
教學組最新消息
發文單位:臺中市政府教育局
轉知資訊:
以下為轉知資訊,來文有附件資料,有意願進一步了解或參加者,請與本組聯繫
一、 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112年6月19日臺教國署學字第1120078824號函辦理。
二、 國教署為促進高級中等學校推動轉型正義教育,整合校內及公私立機關、機構資源,辦理相關教師研習課程、活動並發展重要教材與教案,以鼓勵學校教師將轉型正義教育議題融入各類課程,深化學生對轉型正義之了解。
三、 旨案補助高級中等學校,辦理期程自112年8月1日至112年12月31日止,補助項目以經常門為限,專款專用,經費不得移作他用,每校最高補助5萬元,且以每縣(市)最高10萬元為限。
四、 申請作業期程:請各校於112年7月17日(星期一)前免備文寄送申請表件至本局高中職教育科黃正隆課程督學收,並EMAIL寄送可編輯電子檔及PDF檔至vin5858@st.tc.edu.tw信箱。
五、 本案計畫如有賸餘款應全數繳回,受補助之學校應於113年1月15日前檢附成果報告、經費收支結算表及應繳回之計畫款項,函報本署辦理結案;經費請撥、支用、核銷及結報事宜應依教育部補(捐)助及委辦經費核撥結報作業要點及經費相關作業表格規定辦理。
六、 另為提升學校申請之意願,將由國立員林高級中學協助展示計畫申請書參考範例,提供申請學校撰寫方向及相關可用資源,亦將相關資訊上傳至雲端供各學校下載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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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112年6月19日臺教國署學字第1120078824號函辦理。
二、 國教署為促進高級中等學校推動轉型正義教育,整合校內及公私立機關、機構資源,辦理相關教師研習課程、活動並發展重要教材與教案,以鼓勵學校教師將轉型正義教育議題融入各類課程,深化學生對轉型正義之了解。
三、 旨案補助高級中等學校,辦理期程自112年8月1日至112年12月31日止,補助項目以經常門為限,專款專用,經費不得移作他用,每校最高補助5萬元,且以每縣(市)最高10萬元為限。
四、 申請作業期程:請各校於112年7月17日(星期一)前免備文寄送申請表件至本局高中職教育科黃正隆課程督學收,並EMAIL寄送可編輯電子檔及PDF檔至vin5858@st.tc.edu.tw信箱。
五、 本案計畫如有賸餘款應全數繳回,受補助之學校應於113年1月15日前檢附成果報告、經費收支結算表及應繳回之計畫款項,函報本署辦理結案;經費請撥、支用、核銷及結報事宜應依教育部補(捐)助及委辦經費核撥結報作業要點及經費相關作業表格規定辦理。
六、 另為提升學校申請之意願,將由國立員林高級中學協助展示計畫申請書參考範例,提供申請學校撰寫方向及相關可用資源,亦將相關資訊上傳至雲端供各學校下載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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