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市學校教育人員自111年8月1日起至同年12月31日止試辦加班未滿1小時或超過1小時之餘數得合併計算,並以小時為單位選擇加班費或補休一案
發佈日期 :
2022-08-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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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依本府教育局111年7月26日中市教人字第1110063239號函辦理。
二、請參閱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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