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知本市特殊教育教師專業社群申請相關資訊
發佈日期 :
2022-05-27
發佈者 :
吳教學組長
公告分類 :
教學組最新消息
以下為轉知資訊,請校內教師踴躍申請,請有申請意願的教師,請於06/06(一)下班前將申請資料提供本組憑辦。
一、 依據「臺中市特殊教育專業社群實施計畫」辦理。
二、 本案申請方式說明如下,餘請詳閱實施計畫(如附件):
(一) 申請對象:
1、 本市所屬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含特殊教育學校)各類特殊教育班教師及融合(普通)教育教師。
2、 本市學前教育階段特殊教育班及融合教育教師。
(二) 社群組成:
1、 本市所屬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校內設有2班(含)以上之各類特殊教育班級者(包含高中設有2班集中式特殊教育班者,含資優類與身障類),需申請或至少參加本局所補助之一個社群(請檢附相關佐證資料)。
2、 專業社群每組以4人以上(含4人)為原則,並推薦1位教師擔任召集人,成員不限於同一學校。
3、 鼓勵特殊教育初任教師及普通教育教師共同參與,並優先補助延續性或重點發展社群。
(三) 社群分級:
1、 專業實踐社群
每社群補助上限為新臺幣8,000元,透過社群同儕專業對話及省思,進行共備觀議課、核心素養課程轉化,提升教師專業知能。一學年至少規劃6次之社群活動。一學年至少完成一份教學活動設計或簡案,並且進行一場公開授課及務必參加當年度成果發表研習至少一場次。
2、 課程研創社群
每社群補助上限為新臺幣3萬元,透過社群同儕集思集力,研發創新課程,提升教師教材編輯能力。一學年至少規劃10次之社群活動。一學年至少完成一份主題教學活動設計(至少6節課)及教材,且進行至少一場公開授課,及務必參加成果發表上台分享。
(四) 申請流程:
1、 本局業辦理「臺中市111年特殊教育教師專業知能研習—特殊教育專業社群成果發表暨召集人研習」,各校可參考前開研習內容擬訂社群運作模式,以利社群申請規劃。
2、 本案由社群召集人所在學校提出特殊教育專業社群申請書(含經費概算表及聲明書),於111年6月13日(星期一)前免備文寄(送)至本市山線特殊教育資源中心(地址:臺中市豐原區新生北路155號,豐原區豐原國民小學內)提出申請。
(五) 辦理時間:
1、 每年8月1日至次年7月15日(含暑假)。
2、 專業社群成員須在課務自理及不影響學校活動之原則下,協調共同社群活動時間。
(六) 辦理內容:以身心障礙或資賦優異之課程、教材、教學輔導等為主要範疇,另因應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課程綱要特殊教育學生之部定領域課程調整亦可為主題;身心障礙類社群亦可參考「臺中市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特殊教育課程─教師專業知能精進及培訓計畫」之進階課程內涵為社群研討主題(如附件)。
三、 審查方式:
(一) 專業實踐社群:由本局邀請專家學者以書面審查方式審核各專業實踐社群提出之申請資料。
(二) 課程研創社群:為能瞭解各課程研創社群組成目的、實施方式及進度規劃等事項,請申請課程研創社群之組別,務必推派1名成員代表出席審查會,準備10分鐘以內之口頭報告,建議輔以PowerPoint簡報方式呈現,以利審查(辦理時間及方式本局將另行公告)。
四、 若國民小學附設幼兒園設有學前教育階段特殊教育班者,請協助將特殊教育專業社群相關訊息確實轉達班級教師,鼓勵教師參與社群,增加教師間專業交流機會,裨益特殊教育學生學習成效。
一、 依據「臺中市特殊教育專業社群實施計畫」辦理。
二、 本案申請方式說明如下,餘請詳閱實施計畫(如附件):
(一) 申請對象:
1、 本市所屬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含特殊教育學校)各類特殊教育班教師及融合(普通)教育教師。
2、 本市學前教育階段特殊教育班及融合教育教師。
(二) 社群組成:
1、 本市所屬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校內設有2班(含)以上之各類特殊教育班級者(包含高中設有2班集中式特殊教育班者,含資優類與身障類),需申請或至少參加本局所補助之一個社群(請檢附相關佐證資料)。
2、 專業社群每組以4人以上(含4人)為原則,並推薦1位教師擔任召集人,成員不限於同一學校。
3、 鼓勵特殊教育初任教師及普通教育教師共同參與,並優先補助延續性或重點發展社群。
(三) 社群分級:
1、 專業實踐社群
每社群補助上限為新臺幣8,000元,透過社群同儕專業對話及省思,進行共備觀議課、核心素養課程轉化,提升教師專業知能。一學年至少規劃6次之社群活動。一學年至少完成一份教學活動設計或簡案,並且進行一場公開授課及務必參加當年度成果發表研習至少一場次。
2、 課程研創社群
每社群補助上限為新臺幣3萬元,透過社群同儕集思集力,研發創新課程,提升教師教材編輯能力。一學年至少規劃10次之社群活動。一學年至少完成一份主題教學活動設計(至少6節課)及教材,且進行至少一場公開授課,及務必參加成果發表上台分享。
(四) 申請流程:
1、 本局業辦理「臺中市111年特殊教育教師專業知能研習—特殊教育專業社群成果發表暨召集人研習」,各校可參考前開研習內容擬訂社群運作模式,以利社群申請規劃。
2、 本案由社群召集人所在學校提出特殊教育專業社群申請書(含經費概算表及聲明書),於111年6月13日(星期一)前免備文寄(送)至本市山線特殊教育資源中心(地址:臺中市豐原區新生北路155號,豐原區豐原國民小學內)提出申請。
(五) 辦理時間:
1、 每年8月1日至次年7月15日(含暑假)。
2、 專業社群成員須在課務自理及不影響學校活動之原則下,協調共同社群活動時間。
(六) 辦理內容:以身心障礙或資賦優異之課程、教材、教學輔導等為主要範疇,另因應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課程綱要特殊教育學生之部定領域課程調整亦可為主題;身心障礙類社群亦可參考「臺中市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特殊教育課程─教師專業知能精進及培訓計畫」之進階課程內涵為社群研討主題(如附件)。
三、 審查方式:
(一) 專業實踐社群:由本局邀請專家學者以書面審查方式審核各專業實踐社群提出之申請資料。
(二) 課程研創社群:為能瞭解各課程研創社群組成目的、實施方式及進度規劃等事項,請申請課程研創社群之組別,務必推派1名成員代表出席審查會,準備10分鐘以內之口頭報告,建議輔以PowerPoint簡報方式呈現,以利審查(辦理時間及方式本局將另行公告)。
四、 若國民小學附設幼兒園設有學前教育階段特殊教育班者,請協助將特殊教育專業社群相關訊息確實轉達班級教師,鼓勵教師參與社群,增加教師間專業交流機會,裨益特殊教育學生學習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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