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關已退休教職員或遺族所領月退休金、月撫卹金(年撫卹金)或遺屬年金(月撫慰金)給付金額,業經行政院、考試院於民國111年4月7日會同公告調高2%,並自111年7月1日生效一案
發佈日期 :
2022-05-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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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公告,人事室最新消息
一、依本府教育局111年4月29日中市教人字第1110033346號函辦理。
二、請參閱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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