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110)年中秋節將屆,加強宣導「公務員廉政倫理規範」並請落實報備登錄
發佈日期 :
2021-09-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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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公告,人事室最新消息
一、依本府教育局110年9月16日中市教政字第1100073075號函辦理。
二、公務員遇與其職務有利害關係者所為之餽贈或飲宴應酬,除有本規範第4點或第7點第1項各款情形外,應予拒絕或退還,並簽報長官及知會政風機構;對於涉及請託關說事項,亦應落實本規範第11點規定登錄備查,以維護民眾對公務員公正執行職務之信賴。
三、檢附原函一份。
二、公務員遇與其職務有利害關係者所為之餽贈或飲宴應酬,除有本規範第4點或第7點第1項各款情形外,應予拒絕或退還,並簽報長官及知會政風機構;對於涉及請託關說事項,亦應落實本規範第11點規定登錄備查,以維護民眾對公務員公正執行職務之信賴。
三、檢附原函一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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