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知111年1月1日起各機關於核計公務人員休假日數時,其所具公務人員考試錄取訓練期間以及曾服務於政府機關(構)、公立學校之全時專任人員年資,得採計為公務人員休假年資
發佈日期 :
2021-09-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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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依臺中市政府110年8月24日府授人考字第1100216530號函辦理。
二、請參閱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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