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佈日期 :
2026-09-23
發佈者 :
吳教學組長
公告分類 :
教學組最新消息
以下為轉知資訊:
一、 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以下簡稱國教署)115年9月16日臺教國署原字第1155703153號函辦理。
二、 115年度新住民語文樂學實施計畫申請經費注意事項如下:
(一) 補助對象:本市公私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
(二) 申請時間:115年10月14日至115年10月30日止。
(三) 申請方式:線上申請,請各校自行至「教育部國教署新住民子女教育資訊網」(https://mkm.k12ea.gov.tw)→系統服務→計畫申請→計畫名稱選擇「樂學計畫」→選擇「116年度樂學活動」填報相關資料。
(四) 本計畫期程自116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止,編列經費請依「教育部補(捐)助及委辦經費核撥結報作業要點」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