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知111年12月14日修正公布之「精神衛生法」第5章、第81條第3款及第4款會銜定自115年8月1日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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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佈日期 :
2026-06-29
發佈者 :
林專業人員
公告分類 :
重要公告,復健組最新消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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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50625來文)轉知111年12月14日修正公布之「精神衛生法」第5章、第81條第3款及第4款,業於115年6月18日由行政院與司法院以院臺衛字第1155009262A號及院台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