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知:修正「臺中市身心障礙巡迴輔導教師服務實施要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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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佈日期 :
2025-08-14
發佈者 :
吳教學組長
公告分類 :
教學組最新消息
以下為轉知資訊
一、 依據「臺中市行政規則準則」第10條第3款規定辦理。
二、 國民小學附設幼兒園設置特殊教育巡迴輔導班者,請併轉知旨案修正規定資訊。
三、 檢附「臺中市身心障礙巡迴輔導教師服務實施要點」修正總說明、修正對照表及全規定各一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