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務人員領有勳章獎章榮譽紀念章發給獎勵金實施要點」名稱修正為「公務人員領有勳章獎章發給獎勵金實施要點」並溯自114年1月1日施行
字體大小調整
小
中
大
您的瀏覽器不支援JavaScript功能,若網頁功能無法正常使用時,請開啟瀏覽器JavaScript狀態
發佈日期 :
2025-02-17
發佈者 :
許人事主任
公告分類 :
重要公告,人事室最新消息
一、依臺中市政府114年2月13日府授人給字第1140036747號函辦理。
二、請參閱附件。
387210000A_1140036747_print.pdf
387210000A_1140036747_ATTACH1.pdf
387210000A_1140036747_ATTACH2.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