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知「臺中市教師專業發展地方輔導群作業要點」自中華民 國 113年8月1日起停止適用,請查照。

發佈日期 : 2024-11-22 發佈者 : 蔡管理員 公告分類 : 教學組最新消息
說明:
一、依據臺中市行政規則準則第11條規定辦理。
二、檢附「臺中市教師專業發展地方輔導群作業要點」停止適用 總說明及全規定各一份。
三、副本抄送本府法制局,請協助建置本府法規資料查詢系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