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倡導公教人員正當休閒活動維護身心健康並培養人文氣息,人事總處建請依需求及規定適度運用文康活動費,規劃或鼓勵參加相關藝文活動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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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佈日期 :
2024-10-21
公告分類 :
人事室最新消息
一、依臺中市政府113年9月18日府授人給字第1130266791號函辦理。
二、請參閱附件。
387210000A_1130266791_print.pdf
387210000A_1130266791_ATTACH1.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