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府訂定所屬機關學校聘僱職務代理人報酬支給要點並溯自113年7月1日生效,同日停止適用「臺中市政府所屬各機關(學校)聘(僱)用非現職人員為職務代理人之支給報酬標準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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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佈日期 :
2024-07-15
發佈者 :
許人事主任
公告分類 :
重要公告,人事室最新消息
一、依臺中市政府113年7月3日府授人力字第1130187699號函辦理。
二、請參閱附件。
387210000A_1130187699_print.pdf
387210000A_1130187699_ATTACH1.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