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府訂定所屬機關學校聘僱職務代理人報酬支給要點並溯自113年7月1日生效,同日停止適用「臺中市政府所屬各機關(學校)聘(僱)用非現職人員為職務代理人之支給報酬標準表」

發佈日期 : 2024-07-15 發佈者 : 許人事主任 公告分類 : 重要公告,人事室最新消息
一、依臺中市政府113年7月3日府授人力字第1130187699號函辦理。
二、請參閱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