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3年全國語文競賽臺中市賽」複賽報名

發佈日期 : 2024-06-18 發佈者 : 張教學組長 公告分類 : 教學組最新消息
說明:
一、 依據113年全國語文競賽臺中市賽實施計畫辦理。
二、 複賽報名日期與方式:
(一) 一律採網路報名。
(二) 經初賽錄取晉級複賽者(國小學生組、國中學生組、高中學生組及教師組),逕由網站系統轉登錄至複賽,各校毋須再次上網報名。
(三) 得直接參加複賽者(原住民族語情境式演說、原住民族語演說、原住民族語朗讀),應於113年6月21日(星期五)上午8時至7月26日(星期五)下午6時止上網報名,並列印複賽報名統計表【附表4】,於7月30日(星期二)下午4時前寄達或親送至複賽承辦學校教務處。
(四) 具種子競賽員資格之國小及國中應屆畢業生,應於113年8月16日(星期五)前,由新就讀學校檢附報名表【附表5】及獎狀證明影本,函報複賽承辦學校(大雅區大雅國小)辦理複賽報名,並副知本局,逾時恕不受理。
(五) 社會組競賽員,請自113年6月21日(星期五)起至8月16日(星期五)止,檢附相關報名文件或逕至臺中市語文競賽網報名,並列印報名表【附表5】併同學生證影本(含最新學籍註冊章)、戶口名簿影本(僅供參賽資格審查使用)或服務單位出具之證明文件,寄至本局(420018臺中市豐原區陽明街36號4樓終身教育科),逾期恕不受理。
(六) 複賽領隊暨抽籤會議:訂於113年9月2日(星期一)上午10時於承辦學校(大雅區大雅國小)進行公開抽籤,請各校派員前往;若無代表出席即由承辦學校代抽,且不得異議,抽籤結果及詳細賽程表,請逕至本市語文競賽網查詢下載。
三、 複賽獲特優成績最優前2人,須代表本市參加113年全國語 文競賽。若因故不克參賽,競賽員應繳交放棄參加全國語文競賽聲明書【附件三】,由其就讀學校或服務單位於113年9月25日(星期三)前函報本局備查。棄權經核准後,由本局依成績遞補代表參賽(惟成績未達優等者不予遞補)。
四、 本競賽係以選拔本市參加全國語文競賽優秀競賽員為目的,若113年本市語文競賽複賽特優成績最優前2人,放棄本市全國語文競賽代表權之競賽員,則不列入114年度種子選手資格。學生組之指導老師報名參賽時,應以實際指導者1名為限,且編制內教師不得跨校指導;如逕行安排非實際指導者而日後生其疑義者,由參賽單位逕行負責。競賽員之指導老師倘欲更換,須於競賽前函報本局(副知承辦學校),逾期恕不受理。
五、 競賽員須遵守各項競賽注意事項,且應準時完成報到手續,競賽員逾報到時間即不受理報到,並以棄權論。請各校轉知競賽員及相關人員113年全國語文競賽臺中市複賽競賽員注意事項(詳實施計畫-附件二)。
六、 本競賽資訊亦請同步轉知貴校所屬實驗教育學生,各項計畫附件請逕至本市語文競賽網https://language.tc.edu.tw/瀏覽下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