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振興花蓮縣觀光,有效活絡地方經濟,自113年5月2日起至113年12月31日止,放寬公務人員國民旅遊卡休假補助費措施規定,鼓勵同仁前往該縣觀光消費一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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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佈日期 :
2024-05-09
發佈者 :
許人事主任
公告分類 :
人事室最新消息
一、依臺中市政府113年5月6日授人考字第1130119494號函辦理。
二、請參閱附件。
387210000A_1130119494_print.pdf
387210000A_1130119494_ATTACH1.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