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申本市立各級學校公務員及兼任行政職務教師之兼職,應依公務員服務法相關規定辦理,茲加強宣導並請同仁務必遵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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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佈日期 :
2023-09-20
發佈者 :
許人事主任
公告分類 :
重要公告,人事室最新消息
一、依本府教育局112年9月15日中市教人字第1120079397號函辦理。
二、請參閱前開函暨相關附件。
387040000E_1120079397_print.pdf
釋字第308號解釋 - 憲法法庭網站.pdf
教育部111年7月4日原函影本.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