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佈日期 :
2023-04-24
發佈者 :
林生教組長
公告分類 :
重要公告,體衛組最新消息,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專區
一、 依據教育部112年4月13日臺教授國字第1120048355號函、本府教育局112年3月21日中市教體字第1120023411號函(諒達)及本府教育局112年3月24日中市教體字第1120024659號函(諒達)辦理。
二、 旨揭指引因應教育部公告4月17日起再度調整校園防疫新制,併同修正相關規定,重點摘述如下:搭乘公眾運輸工具(如校車、幼兒園專用車、校園接駁車),調整為「建議佩戴口罩」。另進入校園內健康中心,比照指揮中心規範之指定場所(醫療照顧機構),依規定仍應佩戴口罩。
三、 相關諮詢電話:
(一) 體育保健科:04-22289111分機54716張小姐、54718倪小姐。
(二) 高中職教育事務:04-22289111分機54103廖股長、54112黃小姐。
(三) 國中教育事務:04-22289111分機54204徐股長。
(四) 幼兒教育事務:04-22289111分機54427張小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