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運動發展基金補助各級學校運動團隊作業要點」第9點修正發布令(含修正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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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佈日期 :
2022-12-29
公告分類 :
體衛組最新消息
一、 依據教育部111年12月23日臺教授體部字第1110048719B號函辦理。
二、 本次修正係因原運動發展基金「輔助各級學校運動人才培育計畫」項下之「獎勵辦理體育班業務績效優良之地方政府」及「強化學校體育班及運動代表隊運動人才課業輔導費」等2項計畫之經費來源,自112年起移列至公務預算,爰配合修正現行規定第9點所定相關規範。
教育部 令.pdf
教育部運動發展基金補助各級學校運動團隊作業要點第九點修正規定.od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