函轉衛生福利部「為防治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自中華民國110年3月1日起,參加大型集會活動之民眾應全程佩戴口罩並遵守飲食規定」,自111年12月1日停止適用,檢送公告掃描檔1份。

發佈日期 : 2022-12-27 發佈者 : 林生教組長 公告分類 : 體衛組最新消息,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專區
一、 依據本府111年12月16日府授衛疾字第1110331485號函辦理。
二、 如有相關疑問,請逕洽本府衛生局衛生稽查員白小姐,(04)25265394分機34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