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關軍公教人員退撫基金提撥費率自民國112年1月1起調整為15%一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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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佈日期 :
2022-12-15
公告分類 :
重要公告,人事室最新消息
一、依臺中市政府111年11月9日府授人給字第1110299452號函辦理。
二、公務人員退休撫卹基金管理委員會民國111年11月7日台管業一字第1111683549號函,茲以軍公教人員退撫基金提撥費率業經考試院及行政院會同釐訂公告,自112年1月1日起調整為15%,請各機關學校自同年月日起依基管會修正後之退休撫卹基金繳納金額對照表標準辦理每月退撫基金費用繳納事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