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關樂齡學習中心相關防疫措施配合調整案,詳如說明。

發佈日期 : 2022-11-02 公告分類 : 體衛組最新消息
一、 依據教育部111年10月20日臺教社(二)字第1112404747號函辦理。
二、 各級學校教職員工及學生因同住家人確診,依現行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以下簡稱指揮中心)防疫政策須採行居家隔離、自主防疫等措施。
三、 有關樂齡學習中心相關防疫措施,自即日起比照以下說明辦理:
(一) 工作人員與學員於自主防疫期間,如無症狀且持有2日內快篩陰性結果,可入中心上班、上課。
(二) 工作人員與學員於自主防疫期間,如有症狀,請在家休息,不入中心上班、上課。
(三) 工作人員與學員於居家隔離期間,不到中心上課、上班。
四、 請各中心持續關注指揮中心及教育部學校衛生資訊網公布之各項資訊,確實依防疫管理指引等相關措施規定,加強防疫措施。
五、 檢附校園防疫措施調整圖卡1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