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佈日期 :
2022-04-12
公告分類 :
實習就業輔導組最新消息
說明:
一、 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111年3月30日臺教國署原字第1110041465號函及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補助辦理新住民子女教育要點辦理。
二、 本計畫實施對象為:技術型高級中等學校及設有專業群、科(含進修學校、實用技能學程以及建教合作班)或綜合高中專門學程之新住民子女在校生為優先。
三、 學校辦理職業技能精進訓練課程,請依實施計畫之規定辦理,並得分為2期申請,上學期之訓練課程應於4月30日前提出申請,下學期之訓練課程應於10月31日提出申請。
四、 承上,有意申請「111學年度上學期」之學校,請於111年4月22日(星期五)以前檢送計畫申請書及經費申請表逕送本局審查,相關資訊或未盡事宜,請洽國立高雄科技大學侯嘉雯助理(電話:07-8100888分機2526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