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申本市立各級學校公務員及兼任行政職務教師之兼職,應依公務員服務法相關規定辦理,請同仁務必遵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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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佈日期 :
2022-03-17
公告分類 :
重要公告,人事室最新消息
一、依本府教育局111年3月14日中市教人字第1110020447號函辦理。
二、請參閱附件。
387040000E_1110020447_print.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