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關內政部移民署函轉大陸委員會函釋「公務員及特定身分人員搭船赴中國大陸港口,惟不上岸,是否須於赴陸前申請許可或報准」乙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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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佈日期 :
2022-02-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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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事室最新消息
一、依臺中市政府111年2月17日府授人考字第1110039621號函辦理。
二、請參閱附件。
387210000A_1110039621_print.pdf
387210000A_1110039621_ATTACH1.pdf
387210000A_1110039621_ATTACH2.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