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佈日期 :
2022-01-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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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公告,人事室最新消息
一、依本府教育局111年1月19日中市教人字第1110003467號函辦理。
二、函文茲摘要如後,為配合衛生福利部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COVID-19)公費疫苗接種,本市高中以下教職員工及校內工作人員,已完成第二劑接種者,如配合疫苗相關政策之規劃進行疫苗追加劑施打時,請各校本權責認定與職務相關者,得核予公假半日,惟課務自理。又,為顧及學生受教權益,請學校人員盡量安排於放假日前往施打,不另核給假。倘於上班日請假接種疫苗,教師所遺課務應予自理,學校仍應維持正常校務運作,請各校依各類人員所適用之請假規則本權責辦理。
三、檢送教育局原函如附,請參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