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佈日期 :
2022-0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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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版資訊組最新消息
一、 為推動本市多元表演藝術之發展,豐富民眾文化生活並鼓勵演藝團體、個人及各級學校創作優質演出,本局葫蘆墩文化中心每年定期受理演奏廳演出申請,提供優質場館設施供審查通過單位使用。
二、 旨案受理期間自即日起至111年2月28日止(郵戳為憑),演奏廳可供申請檔期為111年7月1日至12月31日。
三、 有關旨案相關資訊,可至本局葫蘆墩文化中心官網(https://www.huludun.taichung.gov.tw/)查詢或電洽該中心展演股04-25260136分機308林先生。
四、 檢附臺中市葫蘆墩文化中心演奏廳申請演出簡章及申請資料各1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