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關公教人員保險被保險人受免職、解聘、休職、撤職或免除職務處分,於民國110年10月22日以後,因撤銷、廢止或其他事由而溯及既往失效者,得於復職(聘)並補薪時,追溯加保相關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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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佈日期 :
2021-12-13
公告分類 :
重要公告,人事室最新消息
一、依臺中市政府110年12月9日府授人給字第1100324971號函辦理。
二、請參閱附件。
387210000A_1100324971_print.pdf
387210000A_1100324971_ATTACH1.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