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佈日期 :
2021-1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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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公告,人事室最新消息
一、依本府教育局110年10月8日中市教人字第1100080362號函辦理。
二、函文茲摘要如後,為配合衛生福利部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COVID-19)公費疫苗接種,本市高中以下教職員工及校內工作人員,已完成第一劑接種者,如配合疫苗相關政策之規劃至公費疫苗預約平臺進行第二劑預約接種疫苗及施打時,請各校本權責認定與職務相關者,得核予公假半日(課務自理)。又,為顧及學生受教權益,請學校人員盡量安排於放假日前往施打,不另核給假。倘於上班日請假接種疫苗,教師所遺課務應予自理,學校仍應維持正常校務運作,請各校依各類人員所適用之請假規則本權責辦理。
三、檢送教育局原函如附,請參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