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申本市立各級學校教師及兼任行政職務教師之兼職,應依相關規定辦理,並請加強宣導,避免因不諳法令規定違法兼職,致生違法情事一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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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佈日期 :
2021-10-14
公告分類 :
重要公告,人事室最新消息
一、依本府教育局110年10月8日中市教高字第1100078618號函辦理。
二、請參閱附件。
387040000E_1100078618_print.pdf
387040000E_1100078618_ATTACH1.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