函轉行政院主計總處修正「原始憑證留存代辦、受委託、 受補(捐)助機關(構)、學校或民間團體明細表」自110年9月27日生效

發佈日期 : 2021-10-06 發佈者 : 詹組員 公告分類 : 重要公告,會計室最新消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