函轉行政院主計總處修正「原始憑證留存代辦、受委託、 受補(捐)助機關(構)、學校或民間團體明細表」自110年9月27日生效
發佈日期 :
2021-10-06
發佈者 :
詹組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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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01005函轉行政院主計總處修正「原始憑證留存代辦、受委託、受補(捐)助機關(構)、學校或民間團體明細表」-教育局轉.pdf
1101001函轉行政院主計總處修正「原始憑證留存代辦、受委託、受補(捐)助機關(構)、學校或民間團體明細表」-市府轉.pdf
原始憑證留存代辦、受委託機關(構)、學校或民間團體明細表.od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