函轉衛生福利部110年9月9日衛授疾字第1100200811號公告修正「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COVID-19)第二級疫情警戒標準及防疫措施裁罰規定」影本1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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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佈日期 :
2021-09-24
發佈者 :
曾註冊組長
公告分類 :
體衛組最新消息
一、 依據本府110年9月13日府授衛疾字第1100233874號函辦理。
二、 衛生福利部本次公告通案性原則維持不變,惟配合交通部放寬旅行業相關管制作為,修正國內旅行團組團人數上限及遊覽車須採間隔座之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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